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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取之路驰而不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推进能源发展改革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时间与空间标注的新方位深刻影响着能源事业的走向,能源发展改革的时代“方程”如何解好?作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认真践行能源革命战略思想,催动了能源发展改革的新生活力。
与2012年相比,2016年我国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约5.2%、煤炭消费比重下降约6.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约17.9%、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由28.4%提高到34.6%。
五年激流勇进,中国特色能源发展实践呈现崭新局面,有力托举稳中向好的大局。
善谋大势 善办大事
能源革命蓝图基本绘就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能源消费同比增长2.6%,出现明显回升,能源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供给有效性持续改善、能源系统优化步伐加快、创新发展动力集聚增强、能源市场建设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能源国际合作全面推进。
这份优异的成绩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能源事业蓬勃发展的鲜活注脚。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紧密结合中央对经济发展的新判断新部署新要求,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能源革命战略思想,坚持谋长远、保全局、求实效,凭借对能源发展态势的深刻把握,保持着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将能源革命向纵深推进。
计熟事定,举必有功。
五年来,能源领域密集出台一系列重磅规划和政策,形成推进能源革命“四梁八柱”战略规划体系,清晰定位了能源发展的新坐标:从印发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 (2016~2030)》,到制定出台《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研究形成《能源消费和供给革命行动计划》《能源国际合作战略行动计划》,系统部署了2030年前推进能源革命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从制定《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14个配套专项规划,到出台《省级能源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同步开展对地方能源规划的审批指导,进一步明确了推进能源革命战略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发布 《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到出台《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规划》,能源领域贯彻制造强国战略、区域发展战略有了更为明确的指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是一次惠及长远的变革。国家能源局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重点推进去产能、补短板、增动能。
以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为例。2016年,国家能源局在新增产能、开工建设、自用煤电规划建设、外送煤电投产规模等方面,提出防范化解煤电过剩产能风险的措施,并建立了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指导各地煤电规划建设。当年,我国共淘汰煤电落后产能500万千瓦,取消山西等9省 (区)1240万千瓦不具备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暂缓核准黑龙江等13省 (区)、暂缓开工建设辽宁等15省(区)除民生热电外的自用煤电项目。今年,国家能源 局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在解决电力需求放缓、火电存在严重过剩风险问题上进一步发力。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弃风率、弃光率分别同比下降6.8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弃风、弃光顽疾得到了初步缓解。
这些成绩是有关各方通力协作的结果,更是国家能源局统筹协调、政策引导的成果:出台《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制度,推动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一系列针对性强、切实管用的行业政策,引导着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秉持改革者进、创新者强、改革创新者胜的理念,更加注重发挥改革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出台油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积极培育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建设一批优质调峰电源,按照“三个一批”战略路径,明确能源科技创新15个重点方向、装备研发15个重点领域。
天地之大 黎元为先
能源惠民利民硕果盈枝
消除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必须付出百倍努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创造条件:加快贫困地区农网改造升级。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制定全国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和农村机井通电工程2016~2017年实施方案,惠及2416个县8.5万个小城镇和中心村,改造后农村用电保障能力大幅提高。2016年,全国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46%,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减少到46.9小时。
深入推进光伏扶贫工程。2015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在宁夏、安徽等6省(区)部署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并专项下达150万千瓦光伏扶贫规模。2016年,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惠及5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为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截至今年3月,全国已建成光伏扶贫项目约200万千瓦。
促进贫困地区电力发展。先后印发《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加大贫困地区县城区、工业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
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17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定点扶贫甘肃省通渭县、清水县、对口支援江西省信丰县工作。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采取编制实施脱贫攻坚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智力扶贫等切实举措,为当地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截至2016年年底,通渭县贫困人口比2013年减少了1.28万户、6.16万人;清水县贫困人口比2013年减少了1.20万户、5.41万人。
以敬民之心 行简政之道
推市场强监管优服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能源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和要求,向更加注重规划、政策、标准执行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向更加注重改善能源公共服务、提高供给能力和效率转变。
“放”,做减法———国家能源局认真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目前已取消下放22项、38子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简化投资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用“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
“管”,做加法———国家能源局主动完善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能源管理新机制,着力提升能源监管整体效能。
建立健全闭环监管工作机制。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落实简政放权加强后续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建立全程闭环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试行)》等文件,在规划、政策和项目核准等方面形成政策制定、检查、反馈、处理、完善的闭环,最大程度上发挥监管作用。
有序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逐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规范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制定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 则,探索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研究推动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售电侧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建立。
完善能源监管法规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制定《能源监管行动计划(2014~2018)》,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布《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电力调度交易及市场秩序监管、供电监管等工作中逐步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提高监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能源市场秩序。针对制约能源行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选取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包括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等。针对各地能源行业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典型性问题,组织派出机构开展重点问题监管,五年来,市场监管司共开展28项重点专项监管,组织派出机构开展217项重点问题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446起,有力维护了能源市场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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