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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价监局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部署召开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异常波动,确保迎峰度冬期间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预防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液化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2月4日,省价监局在太原组织召开了液化天然气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告诫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销售山西石油分公司、晋煤集团蓝焰煤层气公司、山西国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天然气公司、山西省天然气利用协会等30家企业和单位。省发改委商品价格处,省价监局相关室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醒告诫各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行业价格秩序。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达成垄断协议;不得实施其他任何形式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否则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反垄断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会议听取了相关企业就现阶段液化天然气库存、价格变动、相关原因分析等情况介绍。参会企业表示要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诚信意识。行业协会表示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
会议强调各相关企业和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信用原则,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规范价格行为,公平有序竞争,努力维护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促进液化天然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于液化天然气(LNG)生产、加工、存储、销售企业的价格波动和市场情况,我局将高度关注和密切跟踪,一旦发现问题将及时查处,以确保迎峰度冬期间液化天然气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不会出现大的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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