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部:京津冀大气管理局筹建正在积极推进
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负责人首次同时出现在10月31日的环保部的新闻例会上,回应有关京津冀治霾的关切。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介绍, 10月1日至2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区域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此前9月1日至10月22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督查组对涉及“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任务的69671个具体任务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5978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已责成地方政府进行整改。
刘友宾透露,下一步,环保部将督促各地按时完成攻坚行动各项规定任务,加快大气污染治理进程,确保实现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
刘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在9月召开的环保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原则同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筹备组建工作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北京环保任务压力最大
在备受关注的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中,河北和天津已经提前完成“大气十条”中规定的任务,但是北京完成任务的压力依然很大。
河北环保厅厅长高建民介绍,提前两年实现“大气十条”要求的细颗粒物(PM2.5)下降25%的目标任务;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介绍,天津在2016年PM2.5的浓度已经下降到69μg/m3,比2013年下降了28.1%,超额完成“大气十条”要求的目标任务。
高建民表示,虽然“大气十条”提出的阶段性目标完成,但是河北的大气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距离,“群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期盼是我们最大的压力”。
温武瑞表示,天津的大气质量与35微克/立方米的空气质量达标标准相比,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所以现在只不过是迈出了治理大气的第一步。
温武瑞解释,对天津来说,秋冬季PM2.5浓度同比下降25%是非常高的目标。从去年的10月到今年的3月份,PM2.5浓度大概是95微克/立方米,下降25%的话就是要下降到70到71微克/立方米;而且重污染天气天数下降20%的目标这也是一个硬的要求,去年整个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天津是35天。
相比河北和天津,北京的压力也不小。今年是“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的收官之年,确保完成“大气十条”中规定的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的任务,北京市需在2016年基础上再下降近20%,任务艰巨。
“京津冀大气管理局”或年内成立
在京津冀治霾的议题中,即将新设的“京津冀大气管理局”备受关注。
尽管刘友宾在新闻发布会上没有透露“京津冀大气管理局”成立的可能时间,但是根据业内专家分析,该机构有望在今年年底成立。
8月21日,由环保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委和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政府联合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首次提出将设立京津冀大气管理局。
根据《行动方案》,2017年9月底前要初步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相关机构组建筹备和试运行,提高跨地区环保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能力,推进跨地区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行动方案》提出,环保部、中央编办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相关省级政府要加快落实《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
该试点方案已经中央深改组第35次会议批准,旨在完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开展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重点解决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在9月1日曾经透露,京津冀大气管理局设置方案正在批复之中。
9月5日,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环保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第4次全体会议上,听取并原则同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筹备组建工作方案。
李干杰要求环保部机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既定任务分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力争9月底前完成筹备组建和试运行,充分发挥其在今冬明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的作用”。
环保部的一位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既然《行动方案》是针对今年的方案,且已经提出过具体的时间要求,我认为应该不会拖过今年。”
声明:智慧供热网(Intelligent-heating.org)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