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7月26日讯(记者 刘嘉) 2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黑龙江省启动2018年城市供热“冬病夏治”百日专项行动,旨在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工程建设稳步推进、设施改造维护到位、供热准备扎实充分、供热运行安全有序,保障城市供热水平进一步提升。
专项行动要求,各地供热主管部门要将上一供热期本级政府及部门受理的群众供热投诉的问题交办给供热企业,供热企业要对供热投诉问题逐一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上一供热期供热小锅炉并网小区和用户,特别是对供热系统老化堵塞严重,存在供热安全隐患的低温小区、低温楼、低温户,制定具体的供热设施改造检修清单。要加大对供热企业供热设施改造检修监督检查力度,要求供热企业限期整改,并对供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访问效,确保供热问题全面整改、全面销号,切实消除供热隐患。各地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要早储煤、多储煤,供热期开栓前,纯供热企业燃煤储备量要达到供热期总用量的50%以上,力争达到60%,确保今年冬季供热平稳运行。
各市(地)供热主管部门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供热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对市(地)政府确定的非“必要保留”供热燃煤小锅炉,要积极采取并网,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方式,加快组织推进,确保供热燃煤小锅炉按期并网或替代,完成年度“清零”任务,并提前进行供热试运行,确保不影响今冬供热。要充分利用夏季施工黄金期,加快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加大工程项目推进力度。确保供热期开栓前10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政府要采取接管措施,防止发生弃供、停供和大面积停热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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