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2018-2019年度采暖期城市供热保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31日
2018-2019年度采暖期城市供热保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年度采暖期城市供热保障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切实强化市、区供热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供热单位主体责任,做到供热保障措施有力有效、设备运行安全有序、突发事件及时处置、质量服务明显改善。
二、工作原则
(一)超前谋划,统筹安排。按照工作早部署、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矛盾早化解的要求,提前着手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争取供热服务工作主动权。
(二)抓住关键,把握重点。围绕重点供热时段、重点供热单位、重点供热区域,落实重点监督管控措施,切实维护供、用热方合法权益,确保城市供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牢固树立“供热服务人人,人人支持供热”的大局意识,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和区政府协调联动,有效提升供热保障水平。
(四)补齐短板,优化服务。全面排查薄弱环节,集中解决天然气供应紧缺、供热服务不规范、投诉处理不及时、应急保障不迅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基础工作,确保按时供暖。
1.全方位落实供热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各供热单位要按照“热源零故障”的要求,确保在供暖开始前完成热源大检查大维护,彻底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热源设施以优良的技术状态投入运行。同时要严格落实压力仪表、安全阀件、消防器具、燃气报警等安全设施设备年度校验检验,确保符合安全防范技术要求;市热力总公司、范坪热网公司、西热东输经营公司要全方位落实换热站及输配管网检修,全力保障供暖期热网安全稳定运行;国电兰州热电公司、国电范坪热电公司和大唐西固热电公司要认真检修维护热电机组及换热设施,细化运行调度方案,确保供热输配工作安全稳定有序推进。
2.切实加快改造项目实施。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及区属供热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2018年集中供热管网跑冒滴漏隐患排查消除项目实施方案》总体安排和进度要求,进一步强化督查协调,全力做好各项服务,确保按期完成2018年集中供热管网跑冒滴漏隐患排查消除项目。同时,强化跟踪协调服务,限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年度计划安排的所有“冬病夏治”改造项目按期竣工投入运行。
3.按期完成长输管线调试运行。市建设局负责督促市热力总公司按期完成国电兰州热电公司“上大压小”配套长输供热管线建设及一次网冲洗工作,确保热源热网适时联调联试,按时具备稳定运行的各项条件,同时会同国电兰州热电公司制订切实可行的运行方案,确保旧机组安全运行,新机组和旧机组平稳转换。
4.及早化解重点隐患矛盾。各区供热部门要切实履行供热监管职能,组织各街道、社区全面调查排摸供热面临的潜在矛盾和问题,重点对辖区内存在的供热单位弃供、用户欠费、改造工程延期等问题积极主动介入,采取有效措施及早解决。
5.适时启动今冬供暖。所有集中连片供热单位务必于11月1日零时达标供热,并合理调整管网水力平衡,防止“供不热、供过热”现象发生。
(二)应对燃气短缺,降低不利影响。
针对我市天然气集中供热比重大的实际和上游天然气供给紧缺的严峻形势,各区政府和市、区有关部门要把全力保障天然气供暖作为供热工作的重中之重,有效降低气源短缺对城市供热的影响。
1.积极应对。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积极争取上游供气企业增加气量供给。由市燃气服务中心牵头,市燃气公司具体负责,按照“压非保民”的原则,制定2018-2019年天然气保障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天然气集中供热。在气源严重短缺、集中供热用气限供的特殊情况下,由市供热服务中心根据上游气量调配情况,适时对城区“双十”以上天然气供热站采取日用气量适度压减控制措施,保障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尽量降低天然气限供对供热的影响。对因天然气限供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居民用户,供热单位要按日减免供热费,供热结束后由各区供热管理部门逐一核实,提出具体补贴意见,经市建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对供热单位予以补贴。对实施限供天然气的区域,市工信委要协调供电部门同步启动供电保障预案,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用电。
2.科学调度。在天然气限供期间,市燃气公司和市、区供热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气源调配情况,由市供热服务中心及时下达指令,按比例压减日用气量并实行适度降温供热。相关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从严控制日用气量,科学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全力保障热网安全运行。
3.强化监管。在天然气限供期间,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及供热管理部门要做好舆论引导、政策宣传、投诉处理和维稳工作,切实落实限供期间居民用户测温措施,同步做好降温供暖应急救助工作。
(三)加强属地管理,强化供热监管。
1.明晰责任。分级落实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管责任,市建设局负责做好全市供热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各区政府要落实区级供热管理部门辖区供用热监管主体责任。市、区供热管理部门要落实各供热企业供热保障和服务的主体责任。
2.突出重点。对供热问题突出的供热站,由所在区供热管理部门联合相关街道,落实专人重点监管督导,实行供热期全程监督,直至相关问题妥善解决、供热服务明显改善。
3.强化督导。由市建设局牵头,市供热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依托“兰州市智慧供热运行监督管理平台”,对全市重点供热企业供热设施运行实施全程监管,重点解决部分供热单位运行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从严落实供热单位的考核奖惩;开展供热“零点督查”行动,确保各供热单位按时点火供暖;由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负责,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着力解决供暖质量不达标问题,及时约谈供热质量差、用户投拆多的供热站,督促限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健全投诉机制。
1.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和供热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要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入社区供热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供热常识及相关政策法规,公布供热故障报修投诉电话,引导热用户合法用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畅通投诉渠道。在民情通热线设立供热专席,认真解答供热政策咨询,集中受理供热投诉、意见反馈等问题;公布市区供热服务和管理部门、各供热单位值班投诉电话,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投诉受理措施,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3.分级限时办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区、街道、社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供热投拆的协调处理,除突发爆管外的各类投诉务必在3-5个工作日办结,影响面较大的投诉由市区联动集中协调处理。其中:对市民情通热线、各种媒体转办的投诉,限定3个工作日办结;对市、区供热管理部门直接受理的投诉,确保2个工作日办结;对供热站受理的投诉,做到随时受理随时协调处理。
4.严格督查检查。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供热期服务质量的督促检查,对供热值班情况、投诉办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督查,对抽查发现供热单位值班不落实、投诉超时办理的,通过市级媒体对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五)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供热服务中心要督促各供热企业,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供热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健全完善供热站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职工全员安全培训,严格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2.强化运行监管。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供热企业,规范操作,及时巡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供热运行记录等,不断健全日常巡查、重点检查、隐患查改等安全生产台账。
3.及时督查检查。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要组织街道、社区进一步强化供热期各项常规检查和主要时段的重点检查,健全重大隐患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隐患,确保隐患整改不留盲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健全长效机制。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督促督办企业自查自改,对供热站隐患查改不认真、不彻底的,及时进行约谈告诫;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责问责。
(六)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有效处置突发事故。
1.加强应急防范。市建设局要严格督促落实《兰州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安排各供热单位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供热站负责人值班制度,严格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全力保障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2.强化应急抢修。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由市建设局负责,区别事故影响程度和轻重缓急,严格落实一般事故供热单位自主抢修、重大事故集中统一抢修的责任制,早准备、早筹划,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市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供热应急抢修入围中标单位管理,督促市热力总公司、西热东输经营公司、范坪热网公司充实抢修队伍力量,统筹做好重大突发爆管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市热力总公司要协调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提前做好热电联产主、备用设施设备各项检修调试工作,供暖期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热电联产热源急保障相关措施;严密监测“上大压小”长输供热管线运行情况,制订应急抢修预案,全方位做好应急抢修准备,确保突发故障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确保市区各调峰热源供暖期可随时启用,有效应对因主要热源、热网故障造成的短期停暖,为抢修恢复供暖提供可靠保障。
(七)积极协调联动,全力保障供热。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兰州市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定的职责,协同搞好供热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镇优抚对象、低保户、困难群体等的供热救助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处理因供热突发事故引发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质监部门负责做好供热锅炉、压力容器、供热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国资部门负责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热及救助工作;信访部门、供热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相关供用热信访投诉的处理;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优先保障供热用气、用水、用电,及时处置相关突发事故。
(八)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保障。为保障全市供热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供热服务中心、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市建投公司、市热力总公司、市燃气公司、市供水公司和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及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兰州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供热保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保障供暖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供热保障所需资金及供热用气、水、电等能源供给问题,协调处置供热重大突发事件、事故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郑志强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供热保障相关工作。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细化落实责任,有力有序落实供暖保障措施,确保城市供热安全稳定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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